★ 在职证明 原件 |
1份 | 申请人需提供所属单位开具的中英文版本在职证明并用公司信签纸打印或手写、加盖公章,内容应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作年限、月收入、出国目的、停留时间、费用支付等,并担保申请人按时返回。 | |
★ 营业执照 | 1份 | 申请人需提供所属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公章。如申请人为法人代表,请提供副本的原件。 | 查看样图 |
★ 结婚证 | 1份 | 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离异或丧偶可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查看样图 |
★ 护照 原件 |
1份 | 护照有效期应在回程后仍有90天以上,并至少有两张连续的空白签证页。在护照首页或末页“持照人签名处”须有本人签名,签名须与签证申请书上签名一致。 | 查看样图 |
★ 照片 原件 |
3份 | 六个月内拍摄的35mm*45mm彩色白底证件照;要求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帽子或配饰不得掩盖申请者面部特征)。 | 查看样图 |
★ 签证申请表 原件 |
1份 | 正楷填写表格中的每一个选项,并由本人签名。填表格时请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签证申请表的完整填写对签证的通过有帮助。交表之后不能随便更改,更改信息可能会影响签证。 | |
★ 户口本 | 1份 | 提供户口本全本复印件。集体户口申请人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 查看样图 |
★ 身份证 | 1份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查看样图 |
★ 银行对账单 原件 |
1份 | 提供申请人名下的资产证明:a. 银行活期存折原件或借记卡对账单(活期应显示近6个月帐目往来记录,并打本至送签当月,余额5万元以上),最好提供工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b. 定期存款(可选);c.房产证原件(可选);d. 汽车登记证原件(可选);e. 其他能证明经济实力的材料如股票、债券等原件(可选)。良好的资产记录越多越有助于签证申请。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学生或无业人员,需提交其关系人(父母或配偶)的财产,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及配偶或父母的中英文的单位担保信原件(用单位抬头纸打印,有联系方式,盖章并负责人签字。担保信应说明其职位、工作年限、月收入等)。 | |
★ 行程单 原件 |
1份 | 申请人需提供中英文版本的行程计划单,显示每天逗留的城市、使用的交通工具等。 | |
★ 机票预订证明 原件 |
1份 | 需为确认往返日期的机票预定证明,机票应在签证签发后出票付款。 | |
★ 酒店预订证明 原件 |
1份 | 酒店预订单需涵盖行程中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日期。 | |
★ 保险订单 原件 |
1份 | 保险单要求医疗保额超过三万欧元,适用于申根国家。 |